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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法学会举办第七届法学研究学术沙龙

发布时间:2012-03-05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浏览量:43

西安市法学会举办第七届法学研究学术沙龙

探讨禁毒理论与实践

2012年2月28日下午,西安市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研究所联合举办市法学会第七届法学研究沙龙。来自陕西省、西安市综治、禁毒、社区工作、精神卫生医疗等实务部门工作者,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宪法和行政法、刑法、公安、诉讼法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对禁毒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入研讨。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赵夏主持沙龙活动并讲话。浙江大学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行政法学院褚宸舸副教授担任嘉宾主持。

本届沙龙是在2011年西安市法学会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课题优秀成果《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的实证研究》(西北政法大学褚宸舸主持)基础上开展的。与会的省、市禁毒理论与实务界法学专家和领导同志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探讨了禁毒系统工程的立法盲点、执法难题、社会工作薄弱环节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会者指出,毒品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成瘾者人数大幅增加,禁毒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一项多学科综合性工作,仅以法律手段,仅以公安系统一家之力难以胜任。要综合社会、医学、经济等多种手段,致力于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法治体系,在价值取向上要以人为本,制度设计上要有法可依,司法层面要完善救济,执法层面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沙龙认为,戒毒在整个禁毒工作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 抓好戒毒能够有效减少毒品需求, 减轻毒品危害。《禁毒法》、《戒毒条例》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规定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药物维持的戒毒机制。美沙酮替代治疗门诊为成瘾者提供了一个康复平台,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毒品对社会的危害。但具体实践中,由于禁毒社会工作的滞后,没有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缺乏禁毒社工,社区戒毒流于形式,美沙酮替代治疗门诊目前只能单纯提供药物维持,而不能为成瘾者提供全面的心理矫治、就业指导、有效跟踪等回归社会的服务。

与会专家呼吁,一是尽快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招募禁毒社工;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民间组织参与禁毒社会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公安、卫生部门可联合制定出台成瘾者认定的细则;四是建议将为成瘾者提供法律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畴。

研讨中,还对“针具交换”合法化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

整个研讨活动见仁见智、深入浅出,严肃、理性、深刻,观点鲜明,既有交锋,又有和谐统一。对在《禁毒法》、《戒毒条例》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改进执法方式、建立禁毒社会工作机制、保障毒品成瘾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西安市法学会希望通过本次法学研究学术沙龙引起法学、法律界、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禁毒工作的关注,分析西安禁毒工作存在的短板,寻找立法、执法、司法和技术上的改进路径,推动西安禁毒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系统工程的发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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