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14年度课题申报公告》[浙法学(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组织研究力量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杭州市法学会
2014年3月27日
附: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
浙法学(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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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14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根据《浙江省法学会课题管理规则》的规定,现就省法学会2014年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请和立项原则
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关注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课题分类、数量
(一)课题分类:2014年度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二)课题数量:2014年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立项15项(其中甲类10项,乙类5项),一般课题立项40项。
(三)省法学会对重点课题(甲类)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重点课题(乙类)及一般课题不予资助。
(四)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在结项后,经评定为优秀的,均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课题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内容必须在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指南规定范围的无效。题目由申报者自行拟定。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材料应符合上述一、三项规定要求;
(二)申报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或副处以上职称职务,具有组织、指导研究工作和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浙江省法学会课题至今尚未完成的;
2.因未完成本会的研究课题,属受“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会课题”处理时限内的。
五、申报办法
从“浙江法学网”(http://www.zjfxh.com)下载课题申报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五份使用邮政EMS速递邮寄至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同时向E-mail:fxhketi@126.com提交电子版本。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福
电 话:0571—87059397
传 真:0571—87059397
地 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0号楼
邮 编:310025
E-mail:fxhketi@126.com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 江 省 法 学 会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