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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活动

发布日期:2025-06-27   来源:富阳区法学会
6月25日,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富阳区法学会联合区法院、区综治中心开展区综治中心窗口入驻人员法律业务培训交流会。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富阳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等入驻单位负责人与窗口工作人员参与。

本次培训围绕“预付式消费及建工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展开,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熊永义主讲,以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分享专业见解,并设置交流互动环节答疑解惑。熊庭长以《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为切入点,结合实际案例,对重点条款进行生动剖析。针对 “商场的责任”,明确商场在特定情形下需承担的连带责任;探讨 “经营者名实不符” 时的应对策略,帮助消费者找准维权对象;通过解读 “格式条款的有效性”,揭示商家常见的霸王条款陷阱;同时,详细说明消费者 “七日内可反悔” 的权利适用范围与操作流程,让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情形,有了清晰明确的法律注脚,令在场人员深受启发。另外,工作人员围绕实务中遇到的预付式消费纠纷与熊庭长展开深度探讨,现场气氛热烈。
通过培训,让综治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有了更系统的认知,为今后规范处理预付式消费投诉、高效解决农民工欠薪纠纷等工作筑牢了专业根基,切实推动窗口服务向 “法律依据明确、流程处理规范、群众满意度提升” 的目标迈进。
下一步,富阳区法学会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推动法学专家进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点平台作用,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优化综治中心的窗口形象,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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