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新闻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F座8楼  邮编:310026
邮箱:hzsfxh@126.com
电话:0571-85252137
传真:0571-85252154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新闻

刘飏副会长出席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并讲话

发布日期:2013-07-26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刘飏出席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时强调
切实加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
     7月23日,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出席并讲话。辽宁省副省长薛恒,省法学会会长陈素芝等同志出席会议。刘飏强调,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法律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走向和战略布局,要准确把握中央对新型城镇化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抓住“新型”、“法治”、“特色”、“实效”等关键节点,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地方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和法治保障,为全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借鉴。
        刘飏说,“辽宁法治论坛”至今已经走过了十年历程。十年来,“辽宁法治论坛”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开展学术交流、展示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培养法学人才、提升法学会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论坛所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被多地学习和借鉴,已经成为辽宁法学界的一大品牌。
        刘飏指出,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提出要以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问题。今年6月26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实现路径和具体要求。刘飏指出,科学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一系列配套完善的法律制度做支撑,需要优质的法治服务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做保障。本届论坛主题紧跟时代潮流,紧握形势,紧贴实际,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她强调,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法律问题高层关注、举国要求、时代亟需,意义十分重大。她希望,辽宁法学法律界的同志们要准确把握中央对新型城镇化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抓住关键节点,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努力为地方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和法治保障,为全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借鉴。
        苏宏章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辽宁法治论坛”在辽宁法学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辽宁法治论坛”已经打造为辽宁法学会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已经转化为辽宁省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载体,影响大、反响好,成果多、成效实。
        苏宏章说,本届论坛以“城镇化·法治化——辽宁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找准了当前推动经济改革的重点、聚焦了法学研究理论前沿热点,贴近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视角更为敏锐,组织更为合理,成果更为丰硕。他建议,“辽宁法治论坛”,要乘势而上,进一步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要借势而起,进一步取得法学研究新成果;要顺势而为,进一步打造法学会队伍新面貌。
        论坛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学会等部门主办,共征集论文442篇,经论坛评审委员会评定,共评选出获奖论文132篇。其中,一等奖19篇,二等奖38篇,三等奖75篇,营口市法学会等7个单位获组织奖。会议对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的获奖论文和组织予以表彰。
本社记者   肖丽龙

上一页国内首部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立法条例出台
下一页人民日报评论员:法治没有特区 反腐没有例外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