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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云集!市场化解纷机制(杭州)论坛召开

发布时间:2023-11-14 来源:杭州中院 浏览量:63

市场化解纷为回应市场高效解纷需求提供了新的实践路径,是解纷需求与专业解纷资源之间的双向奔赴。如何更好发挥市场化解纷的作用,促进纠纷高效、多元化解?如何构建市场化解纷的理论体系、优化其实践路径,以制度创新推动市场化解纷的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12日,市场化解纷机制(杭州)论坛在浙大城市学院召开。

论坛聚焦“市场化解纷的实践”“市场化解纷的展望”等热点难点问题,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优秀代表、专业人士180余人进行探讨,碰撞思想火花,交流实践心得,提出了颇多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观点和思路,既为市场化解纷及其配套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智力支持,也充分发挥市场化解纷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指引。

本次论坛由杭州市法学会和浙大城市学院主办,并得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司法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分会、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

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走进论坛现场,感受精彩纷呈、亮点频出的思想盛宴!

01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宏伟,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马小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志君,浙大城市学院党委书记洪庆华、校长罗卫东出席。

主旨演讲及致辞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文显在主旨演讲中指出,市场化解纷机制是由党委领导、部门协同、法院指导、专业人士广泛参与,以调解为总抓手的社会化、多元化、协商化、法治化的纠纷化解机制;是定分止争、调解优先的东方经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人民司法传统,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及新时代诉源治理新理念的创造性运用和集成式发展。他提出,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三个面向(着力点):一是着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二是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理念和方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将“枫桥经验”拓展到网络空间、数字空间,打造网上“枫桥经验”。

马小秋 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马小秋表示,本次论坛既是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的分享展示,也是专业学术研究的思想碰撞,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承赓续,必将进一步丰富市场化解纷理论研究,对我市深化改革攻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张宏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张宏伟表示,市场化解纷通过调动市场要素、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补链、延链、强链,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未来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聚合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坚持抓队伍添活力、坚持运用数字变革赋能,继续深化市场化解纷机制的完善。

钱晓晨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钱晓晨表示,开展市场化调解是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应有之意。未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市场化解纷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总结实践经验,稳步扩大市场化调解试点范围;健全工作机制,充分激发律师参与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活力。

陈志君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陈志君表示,杭州中院在市场化解纷试点两年多来,紧扣市场主体最关切的商事解纷化解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在原有公益调解的基础上创新性构建起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市场化解纷体系。主要表现为:强化资源整合,构建市场化解纷的大格局;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市场化解纷的内驱力;注重监管自律,提升市场化解纷的规范性。

罗卫东 浙大城市学院校长

罗卫东表示,浙大城市学院一直坚持扎根杭州办一流大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学校的紧密合作伙伴,是全国第一家开展市场化解纷机制试点的法院,在试点过程中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市场化解纷机制(杭州)论坛召开,具有标杆和示范的意义。

02学术研讨(一)
主持人|范良聪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
主题发言
张志铭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文科资深教授 《市场化解纷机制的法理透视》

张志铭教授对本次议题作了法理上的透视,指出调解市场化中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认真审视公权与私权,审视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二要认真审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要认真审视市场化的确切含义。调解市场化和市场化的调解的含义不可混同。

蒋惠岭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 《商事调解的四个关键问题》

蒋惠岭教授认为司法是纠纷解决的常态和标准形态,并以商事调解的四个关键问题为主线,围绕商事调解的属性定位;商事调解主体入场退场机制;商事调解资源运营模式;商事调解活动管理机制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廖永安 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 《调解的当代价值与科学定位》

廖永安教授指出调解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风险挑战的最佳方式;调解是最能体现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需要对调解进行重新定位。首先,调解应当成为新时代国内国际纠纷解决的基本共识;其次,调解优先应当成为新时代法律人的必备思维;最后,调解知识应当成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寻常学问。

范 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有关市场化解纷的几点意见》

范愉教授指出目前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运营方式主要是两类:公益性和市场化。关于市场化问题,需要将司法和诉讼放在一起综合性地考虑。市场机制主要是指不依赖公共财政资源,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机制,同时市场机制不能脱离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监管。

03学术研讨(二)
第一单元 市场化解纷的实践
主持人|魏新璋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

杭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杭州律谐调解中心执行委员会主任沈海鸥,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深圳市海蓝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节中心执行理事长肖璟翊,厦门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赖华平,杭州市法在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主任沈立刚,杭州法视界调解中心主任杨清,杭州市西湖区工商联(总商会)党组成员、工商联副主席、总商会副会长邵建平等围绕杭州、上海、深圳、厦门等全国各地的市场化解纷机制实践和探索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杭平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永东参加与谈。

第二单元 市场化解纷的展望
主持人|沈田丰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原总裁吴俊贤,香港调解联盟会长陆庭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二级巡视员温先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江和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许水兰,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郞长华围绕市场化机制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等进行发言。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段明和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特聘研究员胡洁人参加与谈。

04闭幕式
总结发言
徐 前 杭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前表示,本次市场化解纷机制(杭州)论坛既交流了思想、分享了实践,也增进了各方的了解,为我们准确把握市场化解纷发展趋势,稳妥有序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要以此次论坛成功举办为契机,努力将市场化解纷打造成浙江乃至全国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最后,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范良聪作答谢致辞,表示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始终坚持城市+、数字+、应用+,持续推进理论与实践的交叉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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