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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检察事业的一朵美丽之花

发布时间:2014-03-13 来源:市检察院网站 浏览量:496

 3月7日,杭报集团杭报在线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刊登《

杭州检察事业的一朵美丽之花》一文,对我会会员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级女检察官余美萍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现转载如下:

 

杭州检察事业的一朵美丽之花

2014-03-07 17:24 稿源: 本网综合 作者: 通讯员 刘波 编辑: 龚晓怡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平凡的工作在指间一一滑过,青春在平凡的岗位上悄然流逝,一身藏蓝色的检察制服,配上一枚如火苗般的检察徽章,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永远都是干练自信之美,这就是女检察官。

  在杭州检察这支屡创辉煌的检察精英团队里,有一位长年坚守办案第一线,为杭州检察事业默默奉献的女检察官。虽然她没有太多的荣誉和光环,但她以敬业勤勉的工作态度,与同事们共同撑起杭州检察“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一片蓝天,树立了新时代女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她,就是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级检察官——余美萍。1987年,余美萍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便踏入了杭州市检察院的大门。在从检27年的工作历程中,她先后扎根控申、公诉等一线业务部门,1994年被评为杭州市信访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199219972001200320092010年被评为市院机关先进工作者或考核优秀等荣誉。她数十载如一日,以高尚的人格魅力、过硬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忘我的奉献精神,为杭州检察事业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情。

  忠诚奉献,立检为公

  岁月荏苒,光阴似箭,近三十载检察工作的历练,从一个初出校门的青春少女到人到中年,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学生成长为成熟干练的刑检骨干。当年一同入院的同事都走上了院领导岗位,往昔自己亲身施教的徒弟也成长起来成为中层干部和业务尖子,而她却依然固守在一线业务部门,勤勤恳恳,默默奉献,像辛劳耕耘在检察战线的一头“老黄牛”,在各个检察一线岗位均获得优异的工作成绩,可谓硕果累累,于平凡中谱写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无论是控告申诉工作,还是刑事检察工作,均涉及各种类型的案件、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无论是办理控申案件,还是公诉案件,都是一场祛邪扶正、惩恶扬善的艰苦历程,余美萍同志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已融入了她的生命。她像一颗螺丝钉,平凡而普通,却以一贯忠诚和坚韧,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踏实做好每一项工作,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她像一块海绵,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孜孜不倦地钻研检察业务,广泛涉猎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相关知识,使自己的知识结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满足执法办案需要;她是一名真正政治强、业务精、头脑清、是非明的女检察官,是一名真正的困难面前不低头、原则面前不含糊的女检察官;她是一名真正群众工作能力强,具有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女检察官。

  心系群众,执法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余美萍在控告申诉部门工作的十几年中,无论工作有多繁琐、有多劳累,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女性细腻亲和的特质,既严格把关、察微析疑,又急人所急、耐心细致,努力化解矛盾,积累了不少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为维护检察机关窗口部门的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她以“关注弱者,群众满意”为宗旨,识大体、顾大局,吃苦耐劳,攻坚克难,成功办理了大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办理淳安一起被害人不服对涉嫌强奸的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的案件过程中,被害人及其家属情绪非常激动,矛盾极易进一步激化。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处领导认为女检察官更适合办理该案,余美萍作为处里唯一的女检察官,义不容辞地接受了这一工作任务。当时正值盛夏,余美萍身体不适,但她隐瞒病情,欣然与批捕部门的同事共同赶赴淳安调查取证。由于旅途疲劳和工作繁重,余美萍到淳安后上吐下泄,但她在当地医院作了简单治疗后,坚守工作岗位,完成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该案最终虽然未能改变不捕决定,但余美萍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为该案的息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案的被害人对余美萍的工作态度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

  在控申工作中,她推动开展《国家赔偿法》培训工作,为这项工作在全市的推广做出了巨大贡献,亲自办理了杭州市首例涉及《国家赔偿法》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此类案件程序及法律适用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积极推动被害人维权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

  公正无私,严格执法

  公诉是检察机关标志性的核心职能之一,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中枢环节,同时也是展示检察执法公信力和形象的重要窗口,作为检察执法的第一线,是检察机关任务最繁重、最艰苦的部门之一,因此,坚持不懈的业务学习和兢兢业业的坚守精神,是每一个公诉人奠定过硬功底和完成维护司法公正任务的唯一途径。

  上世纪九十年代“严打”期间,余美萍同志主动请缨,从控申部门到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辛劳的公诉部门工作。此后的十七年的公诉生涯中,余美萍为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工作中凸显出“三劲”,即刻苦学习、孜孜不倦的“钻”劲;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闯劲”;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拼”劲”。提审、调查、出庭,每一个环节,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这就是余美萍最平常不过的工作。她深深知道办案是公诉人提升能力最天然的训练场,只有通过扎扎实实地办案才能积累自身的公诉经验,余美萍就是这样潜心“修炼”了17年。她独立承办案件500余件,指导处理同事办案400余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700余次。她以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的公诉业务技能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敢担当,办重案,先后办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力大的各类案件,取得了办案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如90年代社会影响重大的林杰贪污税款160余万元大案、原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妻子傅培培受贿要案等;近年来轰动一时的周志坚因医疗纠纷报复医护人员行凶案、刘全普因长期购买体育彩票未能中奖对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复故意杀人案、杭州市景芳六区保安黄书勇等2人故意伤害业主案、杨见青故意杀害父母案、申屠名义因恋爱纠纷灭门案等。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社会危害性大、社会关注度高、媒体介入多,案件敏感性强,办案责任重大。余美萍同志在办理上述案件中坚持庭前审查案件严格认真细致,开庭时讯问切中要害、答辩有理有据、公诉意见入情入理,感人至深,得到了各方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多次受到被害人一方的高度赞扬。

  余美萍善于攻坚克难,办理了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作为杭州地区死刑案件审查起诉的核心骨干、主诉检察官,为确保案件公诉质量生命线,严格谨慎,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辛劳。如,翁吉标等15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王万安等11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周峰、冯维达故意伤害案等等。这些案件或被告人多,或定性定罪有争议、或证据疑点多,案卷数量多、案情复杂。余美萍不急不躁,认真办理,均较好地完成了审查、调查补证工作,成功地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危解困,春风化雨

  刚柔并济是余美萍的办案风格。在对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的同时,注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度、宽严得当。同时,结合办案,积极追求审判前的公正,对于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特殊被告人,努力促成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关注办案中的弱势群体,对因经济困难、年老体弱无法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害人家属等,余美萍总是热心地帮助、指导他们起草附带民事诉状,免去了他们的奔波劳累之苦。

  2008年,余美萍在审查起诉唐端平等5人故意伤害一案中,被殴打致死的被害人段日平家境贫困,其母因丧子瘫痪在床,其父年近七十。当其父得知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因没有能力委托诉讼代理人,自己文化水平低,聘请援助律师手续繁杂,他又一次老泪纵横。余美萍急被害人所急,想被害人所想,为他草拟了一份附带民事诉状,让其临摹并盖章。后其父母得到了10万余元的赔偿。为表示对余美萍的感谢,被害人父亲从建德大同,不辞路途遥远拿来家养的几只老鸭以表心意,被余美萍婉言谢绝,并安慰两老节哀,保重身体,安享晚年。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为一个母亲,余美萍突出感化,注重维权,强化预防,成效显著。如,在办理沈某等两名未成年人抢劫致人重伤一案时,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被告人父母在为自己孩子考虑的同时,也设身处地地为被害人着想,取得了被告人及其家属的理解。后被告人家属的积极赔偿行为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因此得到了从轻处罚。该案的办理,既使被害人顺利得到了赔偿,使其生活和治疗得到了保障,又使被告人认罪服法,通过经济赔偿减轻了刑罚,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近二十余年的公诉生涯中,余美萍承担了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倾情投入、积极推进青少年维权事业在杭州的全面发展。余美萍作为行知中学的校外法律辅导顾问,为在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工作上更有针对性,除法制讲座等常规形式外,还编写具体案例,以模拟法庭这种生动直观的方式使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更具直观性、生动性,也更能得到学生的欢迎和接受,从而提升了法制教育的效果,受到了该校领导及师生的一致好评。余美萍为杭州检察的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创和发展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杭州市检察院多年连续获得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先进单位的荣誉中都有她的辛劳和默默耕耘。

  辛勤耕耘,无私奉献

  年均30余件重大案件的办案量,17年来办理500余件重大案件,虽然工作量严重超负荷,但余美萍变压力为动力,勇挑重担。余美萍已经48岁了,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身体有疾,需要投入极大的耐心,一个尚且幼小,需要付出精力和时间培养。家庭的困难没有成为余美萍不努力工作的借口和理由,她情愿自己多付出一些,做到工作、家庭两不误。在工作中和法庭上,她是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女检察官;在家里,她又是一位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好媳妇。“双线”作战的艰辛,繁重的工作、家庭压力从未动摇过她敬业奉献的高尚情操,多年来,公诉部门人员变动频繁,同事们或提拔、或调离,市院领导也关心体贴她多年家庭工作的辛劳不易,多次建议她可以调整到轻松一些的岗位工作,但她始终本着对公诉事业的挚爱,毅然决然地留在公诉一处,在公诉战线上纠结着、痛苦并快乐着,甚至经常加班加点。面对旁人的不解和困惑,她始终保持一份平常心,勤奋工作,快乐生活。多年来,余美萍作为公诉处年龄最大的女检察官,在办好自己案件的同时,始终与人为善,言行充满正能量,用自己的沉稳和热心感染着身边的年轻人,尽全部心力,做好“传、帮、带”工作,同事碰到疑难案件,总是会向余美萍请教;办案“卡壳”了,总是来和余美萍讨论……这样的“名气”甚至扩散到了基层院,前不久还有素不相识的基层院同事向余美萍咨询。余美萍同志总是不厌其烦帮助解决。甚至对短期来院司法实践的院校实习生,余美萍总是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跟他们谈工作谈生活,交流思想,不少学生实习结束后还会给余美萍来信,或回到检察院看望她,或给她寄来家乡的特产。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多年来的办案实践,余美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她的生活和情感已经深深地融入公诉事业。这一切,只有本着对党与人民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法律尊严的信仰,才会如此甘心奉献,如此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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